传记作者对于本书方法和材料的说明
从任何方法论的角度看,传记本身都不是一种具有独特风格的著述类型。但是传记的读者不仅有权知道传记作者所使用的各种详细材料,而且有权知道传记作者的研究方法以及这些研究方法与其研究对象的关系。
当我于1979年作为一名研究生进入牛津大学时,赫伯特哈特已经72岁。尽管他退出法理学教授职位已经有11年了,但他仍然是大学里的一个相当真实的和象征的存在。他担任大学学院的研究员,经常参加各种研讨会、讨论小组及大学里的社交聚会。经过一系列愉快的交往之后(这主要得归功于我那时的丈夫,哈特的残疾儿子雅各特别喜欢他的音乐天赋),我越来越清楚地了解到哈特一家的生活。在我于1981年前往伦敦大学学院从事我的第一份工作之后,我们仍然保持着联系。到1984年我成为新学院的法律教师后,我们之间的联系就更加密切了。这时我正和一位经济学家生活在一起。他是赫伯特大学学院的同事,也是哈特一家的朋友,所以我们成为哈特夫妇社交圈子中的一个小小的部分。
事实上,我与赫伯特·哈特的认识及交往对写作本书起到了巨大的帮助。许多传记作家从来没有见过他们所要写的主人公,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