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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妄斋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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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  称: 无妄
建立日期: 2005-10-15
个人自述: 无妄斋藏,是我藏书章的名字。在我看来,有三种“妄”是要不得的,那便是狂妄、妄言和妄活。

本站主要介绍和整理英美法理学的相关著作和论文。近期主要关注哈特及其相关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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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AKING HART: A Life of H.L.A. Hart: The Nightmare and the Noble Dream. By Nicola Lacey. (2006-11-22 23:36:00)阅读次数:2380

copyright (c) 2006 the harvard law review association

harvard law review

january, 2006

119 harv. l. rev. 852

length: 13048 words

book review: (re)taking hart: a life of h.l.a. hart: the nightmare and the noble dream. by nicola lace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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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语言体察法律现象:哈特与日常语言分析哲学 (2006-10-22 22:02:00)阅读次数:1311

 

很好的一篇文章,基本理顺了哈特与语言分析哲学学派之间的复杂关系。虽然文章在语言哲学上的深入程度还略显不足,但已无大碍。

  为了真正理解一个思想家的思想,我们必须从思想渊源的角度考察该思想家曾经受到哪些思潮的深刻影响,这种影响是如何体现在思想家本人的著述当中的。这种探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而不能根据某种表面的似曾相识对两种思想做出简单的比附。无论思想家所赞成的还是所反对的思想,都可能成为他在分析自己所关注的问题时的思想和方法资源。我们知道,哈特曾经与早期分析法学家奥斯丁、自然法学家富勒以及当代著名法哲学家德沃金等人之间进行过多次论战,可以说,哈特所批判的这些论战对手的思想同样成为了他本人思想体系的一个内在部分;另一方面,同样重要的是,哈特对于两种思潮基本是持坚守立场的,那就是功利主义思想和日常语言分析哲学。这两种思潮自然更是哈特思想和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基本认识的前提之下,我们的理论任务就是要理清哈特在什么程度、什么层面上受到他所信奉的思想的影响的。我已经专文梳理了哈特与功利主义思潮的关系,[1]本文主要对哈特与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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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特传]节选:传记作者对于本书方法和材料的说明(莱西) (2006-09-28 21:44:00)阅读次数:1083

传记作者对于本书方法和材料的说明

  从任何方法论的角度看,传记本身都不是一种具有独特风格的著述类型。但是传记的读者不仅有权知道传记作者所使用的各种详细材料,而且有权知道传记作者的研究方法以及这些研究方法与其研究对象的关系。

  当我于1979年作为一名研究生进入牛津大学时,赫伯特哈特已经72岁。尽管他退出法理学教授职位已经有11年了,但他仍然是大学里的一个相当真实的和象征的存在。他担任大学学院的研究员,经常参加各种研讨会、讨论小组及大学里的社交聚会。经过一系列愉快的交往之后(这主要得归功于我那时的丈夫,哈特的残疾儿子雅各特别喜欢他的音乐天赋),我越来越清楚地了解到哈特一家的生活。在我于1981年前往伦敦大学学院从事我的第一份工作之后,我们仍然保持着联系。到1984年我成为新学院的法律教师后,我们之间的联系就更加密切了。这时我正和一位经济学家生活在一起。他是赫伯特大学学院的同事,也是哈特一家的朋友,所以我们成为哈特夫妇社交圈子中的一个小小的部分。
  事实上,我与赫伯特·哈特的认识及交往对写作本书起到了巨大的帮助。许多传记作家从来没有见过他们所要写的主人公,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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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讯]:哈特的一生—— 噩梦与美梦 (2006-09-28 21:37:00)阅读次数:1072

书  名:《哈特的一生:噩梦与美梦》

著  者:[英]莱西

译  者:谌洪果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年月:2006年8月

版  次:第1版


内容简介:

  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法学家,哈特被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所追寻乃至追随。在这部关于哈特一生的传记中,作者妮古拉·莱西利用哈特以前未曾公开的日记和信件中,以哈特一生所经历的事件为线索,为大家展现出一个真实的哈特。
  赫伯特·莱昂内尔·阿道弗斯·哈特,生于1907年,系约克郡的第二代犹太移民。在牛津大学就读期间,他因成绩优秀获得了奖学金并最终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毕业。1932年至1940年,哈特在伦敦从事事务律师工作,期间虽然他拒绝了担任牛津大学哲学讲师的邀请而选择留在实务界工作,但也正是这段经历促使其日后法律理论对于实践的贴近。1940年他因身体不合格被宣布不能服兵役,却被军事情报部门MI5征召,并在那里一直工作到1945年。在MI5期间,哈特与MI6的同事、牛津哲学家斯图尔特·汉普舍尔和吉尔伯特·赖尔关于哲学的讨论进一步激发了他对哲学的兴趣。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哈特返回牛津并担任哲学研究员,成为法理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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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这个世界”:哈特和法律实证主义的关怀 (2006-09-28 21:27:00)阅读次数:1005

这篇文章可以看作是老谌译的《哈特传》的译后记。

“爱这个世界”:哈特和法律实证主义的关怀

谌洪果

当心灵的历史呈现出来,我们终于真正听到了他的声音——译者

二十世纪中叶以来,英语世界法律思想的发展呈现出多元纷呈的局面,在这个思想舞台上相继出现了美国现实主义法学、社会法学、新实证分析法学、新自然法学、批判法学、经济分析法学、后现代主义法学等法学流派。但是,单以这种贴标签式的方法来对思想流派进行分类,其实并不那么妥当。比如社会法学中,埃利希的社会法学、以韦伯的社会理论为依托的社会法学、庞德的社会法学之间无论在风格、重点甚至立场上都有重大差别;又比如所谓的后现代法学其实包罗了女权主义、批判种族主义、法律与文学等流派,它们各自的关注点和观点迥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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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更新 (2006-08-26 21:53:00)阅读次数:1111

 最近日子荒废学业,一直疏于更新。

 罪过罪过,等待司法考试以后重新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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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兹:用规则来推理 (2005-11-18 15:23:00)阅读次数:1229

法律推理(legal reasoning)有什么特殊之处?在何种意义上它与别的推理不同?它是如何区别于医学、工程学、物理学或者日常生活中的推理的?回答从最激进的到最温和的都有。激进论者认为有使法律区别于所有其他学科的特殊或不同的法律逻辑或法律推理方法、推理模式。与其相反的是温和论者,他们认为法律推理并无任何特殊之处,理智在所有领域都一样。按照他们的见解,仅仅是法律的内容使其自身与其他研究领域相区别,而其推理模式则是在所有的研究领域都普遍适用的同一种。

  那些持有温和的讽世态度的人对于激进观念在律师中的盛行不会感到惊讶。毕竟,法律越是特殊,高收费就越显得正当——在如此多的国家这种高收费使得法律对除富人以外的广大民众来说遥不可及。但是,我们不准备进行这种社会学上的反思。无论谁固执于因特殊法律推理模式的存在或缺位而获得或失去什么,在此所要探究的唯一问题是:是否存在这种独特的推理模式。

  在各种相互对立的立场中包含着一些真理,这点并不令人惊讶。温和论一方所提重要的观点在于逻辑的核心部分不具有、也不可能有领域特性。大量的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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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岑尼克:法律论证理论的类型 (2005-11-18 15:02:00)阅读次数:1876

 编者按:感谢干勾翻译此文,可惜佩岑尼克在中国尚未被人所知,已经匆匆告别这个世界,实乃法理学界一大遗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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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重量级法理学家去世 (2005-10-28 20:28:00)阅读次数:1152

ivr主席彼则尼克教授日前逝世(aleksander peczenik, 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ivr)主席、瑞典隆德大学法学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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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自宁:法律如何整体性阐释? (2005-10-16 12:10:00)阅读次数:1375

作者似乎是北大的博士,虽然引证的书只有两本,但对于《法律帝国》的阅读和理解,基本上是准确的,细读此文也可避免相当多的人对于德沃金的“印象式批判”。

 

法律如何整体性阐释?


作者:金自宁


虽然德沃金仍是当前西方法哲学界炙手可热的人物,但是近年来学界新作如此丰富,真说得上是“读的没有译的快,译的没有写的快”,《法律帝国》这本书好象已经“不时髦”。但是02年8月出版的《法学方法论与德沃金》因其关注德沃金的角度,即法学方法论的角度,引起了我的强烈兴趣。但我难于认同该书对“整体性法律” (law as integrity) 的批判,同时认为如果纠缠于“唯一正解(the only right answer)”的说法而忽视《法律帝国》中特有的法解释学方法,从我们可能受益于德沃金理论的角度来看,可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为,作为整体性的法律 “存在于一种方法之中,存在于问题之中而不是存在于回答之中(页214)”。为此,我重读了《法律帝国》。本文试图基于对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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